结婚第三年,丈夫拿出一份《房产加名同意书》,逼我把婚前全款房过户给他妹妹。
理由很充分:外甥要上重点小学,缺个落户名额。
我拒签。
三天后,婆婆带人泼红漆堵锁眼,丈夫在业主群发剪辑录音骂我冷血,公司以舆情为由让我停职。
他们以为闹腾和道德绑架能逼我低头。
却不知道,我干的是财务风控。
我递过去的不是妥协。
是附条件赠与公证。
红本落印的那一刻,他们以为白嫖了一套学区房。
殊不知自己亲手签下的,是一份替八十七万***背锅的合法**契。
……
林安明把那份《学区代持同意书》推到我面前。
语气平静得像在讨论明天早餐吃什么。
我没接。
目光掠过他躲闪的眼睛,看向旁边偷偷抹眼泪的婆婆周翠兰。
周翠兰立刻扑过来,一把抓住我的手腕。
「晴晴,一家人不说两家话。」
「悦悦的儿子明年就要摇号,就差这套房子的户口。」
「你是当嫂子的,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悦悦的孩子没学上吧。」
我抽回手。
「妈,房产加名不是口头说说。」
「一旦登记,就是按份共有。」
「以后这房子买卖抵押,都得产权人签字。」
「你们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吗?」
林安明皱起眉头,手指烦躁地敲着桌面。"